永吉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8-072.项目名称:永吉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14900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1490000元。
5.采购需求:无害化处理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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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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