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机械设备研究所公路运输支架车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路运输支架车(二次),招标人为北京机械设备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装备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公路运输支架车(二次)

项目编号:GXTC-

序号

装备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1

公路运输支架车

12万元

2套

24万元

2024年9月30日

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1)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原件);

3.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特定资格要求:

3.10通过GJB9001C或与产品质量控制要求相符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提供其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提供其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或提供其有效性的证明文件,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审的或正在办理但已完成审查的,提供经整改验证合格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复印件)。

3.13 投标人需承诺:择优结束后,如成交候选人非采购方合格供应商名录内单位,或成交候选人为采购方名录内单位但名录中可承担产品范围未覆盖成交候选人本次择优产品时,采购方将根据《新增外协合格供应商考察评定打分表》在择优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候选人进行现场评定打分,如评定分低于80分(不含),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方将根据择优评审情况按择优评审排名顺序选择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择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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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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