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CEMS人工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08-08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CEMS人工监测服务招标人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机关,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CEMS人工监测服务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近三年在线监测系统维保、手工比对、人工监测等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至少1份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鞍钢无经济纠纷能力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其他要求:服务方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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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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