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沧州京投SCR脱硝+烟气再循环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8
一、项目编号:GZT-2

二、项目名称:沧州京投SCR脱硝+烟气再循环技改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19,630,000.00元(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叁万元整),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对招标人负责运营的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烟气处理的SCR脱硝系统及其辅助系统(包括氨水输送制备系统、SCR脱硝系统以及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再循环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注:分支机构投标可以引用总公司的财务报表、资质和业绩)。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应满足)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应满足)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应满足)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专项类别为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4.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设计处理能力在500t/d(或以上)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SCR系统新建(或改造)业绩(须同时包含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4.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设计处理能力在500t/d(或以上)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再循环系统新建(或改造)业绩(须同时包含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设计处理能力、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如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EPCO)项目或PPP项目或BT项目或BOT项目同时包含上述4.1和4.2项内容的也视为符合要求。设计处理能力以合同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https://ljgk.envsc.cn/)查询结果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相关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及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6.投标人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19日17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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