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穗东海关零星维修基本维修类协议施工单位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穗东海关零星维修基本维修类协议施工单位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穗东海关零星维修基本维修类协议施工单位库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XYSD-ZFCGZB-FW-2024017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入库单位数量

服务期限

穗东海关零星维修基本维修类协议施工单位库采购项目

1项

不超过90万元/年,含税

3家

入库单位服务期限1年,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在服务期内承包的项目预算总额超90万元,该零星维修协议施工单位库自动作废,库内单位不再具备库内承包的资格,签订的相关服务协议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按规定重新开展建库工作。

(3)简要技术要求:在服务期内接受建库单位的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穗东海关的零星维修基本维修类项目提供施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库内单位选定后,应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本次入库单位服务期限1年,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在服务期内承包的项目预算总额超90万元,该零星维修协议施工单位库自动作废,库内单位不再具备库内承包的资格,签订的相关服务协议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按规定重新开展建库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函)。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0.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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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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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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