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曲靖卷烟厂2024年办公大楼中心机房消防安全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2024-08-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曲靖卷烟厂2024年办公大楼中心机房消防安全设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L53A00524001115

2.2项目名称:曲靖卷烟厂2024年办公大楼中心机房消防安全设备改造项目。

2.3招标范围:对曲靖卷烟厂办公大楼中心机房办公大楼中心机房进行消防安全设备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项目总工期150日历天(配合中心机房 UPS 电源及相关设备建设项目同步完成)。

2.5项目实施地点:曲靖卷烟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法定凭证。

3.2项目承接单位应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并能提供登记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截图(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②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③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等网站、软件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⑤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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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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