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帮扶(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帮扶(提升)项目已由大荔县乡村振兴局、大荔县财政局以荔乡振发【202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荔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荔县。
2.2工程规模:包括2024年大荔县埝桥镇南高迁村冷链物流项目、2024年大荔县下寨镇郑家村富贵养牛场挤奶设备购置项目、2024年大荔县西城街道南七村塑框厂项目、2024年大荔县安仁镇龙门村新希望养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65万元。
2.4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与获取
5.1请于2024年8月9 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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