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宁钢操作分部通勤车包车客运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9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宁钢操作分部通勤车包车客运项目,提供通勤车1辆,备用车1辆,要求投标人自有本地牌照机动车:通勤车15-19座,要求全新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要求2024年1月1日以后),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备用车12-19座,要求车龄为10年以内,(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后);各种保险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车辆品牌不得低于全顺、江铃、依维柯等同档次客车,并配备2名驾驶员,提供宁钢操作分部交通服务、接送港区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通勤,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其他短途用车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四个月考核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第二年视中标人的履约情况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招标控制价:1、年总费用控制价:25万元/年(包含日常港区通勤费用及加班费用,含税),2年共50万元(包含日常港区通勤费用及加班费用,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单项费用控制价:日常港区通勤最高控制限价580元/天,加班费最高控制限价100元/天(16:30时-次日07:00时时段的出车为加班),投标人的单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市际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及实际运营的通勤车辆(不含备用车辆)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 8 月 9 日至2024年 8 月 16 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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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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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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