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9本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87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的原瑞景锅炉房煤棚进行整修,包括对屋顶、地面、内墙、配电、照明、排水、通风、消防等设施的提升改造;建设仓储货架、应急抢修训练平台。
招标范围: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的原瑞景锅炉房煤棚进行整修,包括对屋顶、地面、内墙、配电、照明、排水、通风、消防等设施的提升改造;建设仓储货架、应急抢修训练平等台。工期:2024年10月底以前,完成项目建设、调试并试运行。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工期:6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JARD202408050115-01)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JARD202408050115-01)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应急抢修中心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并提供查询结果,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因围标串标、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违规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原因存在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 10.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11.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8-09 17:00至2024-08-16 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8-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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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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