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映月潭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8-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映月潭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604546.99

最高限价(如有): 1604546.99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映月潭维修改造 其他专业施工 其他专业施工 1 我校雁湖校区映月潭中心舞台及外围驳岸因长期浸泡在湖水中,且受地区气候影响,圆形平台外池壁混凝土出现冻融破坏(材料内部结构遭到破坏);映月潭中心舞台原PU塑胶面层场地出现脆化、脱皮、粘接层粉化翘曲;周边木栈道防腐木面板出现翘曲变形、开裂、钢龙骨锈蚀,草绳与木桩组成的防护体系变形倾斜等现象,不仅影响映月潭景观效果,也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经多次论证,拟对映月潭及其周边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以改善映月潭整体环境,提高师生校园生活体验。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04546.99 供应商自行踏勘。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604546.99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微企业。)。 4.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8-09 17:33:02 至 2024-08-1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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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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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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