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郧阳区思源实验学校食堂蔬菜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09
2、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思源实验学校食堂蔬菜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8 万元/年(此金额为预估采购金额,仅供参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5、采购需求:为十堰市郧阳思源实验学校食堂提供蔬菜供应及配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详细考核,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供货质量、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比较满意,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合同,如若经过考核达不到招标人服务标准及考核要求,可终止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并提供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网站查询截图,且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管理部门通报,相关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出之日起为准。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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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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