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进站道路、风场区新建道路及全场临时征租地协调施工工程隔离墩等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12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质量要求:
2.1所有材料的质量水平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和“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2.2其他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附件 。
2、报价模式:固定单价
3、厂家要求:无。
4、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卸车费。)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现金、电汇、转账方式付款。
2、支付时间:全部材料进场后第30个工作日支付100%货款(遇法定假日、公司封账期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3、发票约定: 甲方每次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乙方都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必须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2日 16: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3日 11:00
3、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 13: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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