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理工大学材料学院高品质铜、铝金属粉末的制备技术与应用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12
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材料学院高品质铜、铝金属粉末的制备技术与应用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比表面积及孔径同步分析仪1台、激光粒度分析仪1台、图像颗粒分析系统1台、会议(培训)系统1台。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供应商在此期限内自报最短交货期)(此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审计报告中明确含有的须提供);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含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含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谈判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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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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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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