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自动切水器采购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切水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自动切水器(具体规格详见《技术要求》)12台。
技术标准:见《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见《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见《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库
交货期:2024年9月30日前
付款方式:送货到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货到验收合格后凭使用单位出具的标定报告挂账当月扣除10%质保金,次月支付余款的60%现款,付款隔四个月支付40%余款,10%质保金到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最高投标限价:318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及其他相应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4、列入抚顺石化公司“黑名单”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炼化装置中包含本次投标规格型号的自动切水器(介质为原油)1份业绩,并此单份业绩合同中切水器的总金额≥300万。
所提供业绩,需要有以下证明材料:已经签订的销售合同、技术协议、发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不符合本次招标技术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12日18时至2024年8月19日20时,(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9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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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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