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省第二荣复军人医院办公楼、门诊楼、脑科楼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

2.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二荣复军人医院办公楼、门诊楼、脑科楼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4794.18 元。

5.最高限价:210000.00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吉林省第二荣复军人医院办公楼、门诊楼、脑科楼火灾报警系统改造项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郭家店镇。

6.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最新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 4 年 08 月 12 日至202 4 年 08 月 16 日 ,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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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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