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供能、排污管网工程项目桥架供应招标公告

2024-08-1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供能、排污管网工程项目桥架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招标人为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供能、排污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工程供能、排污管网》项目位于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产业园,工程主要包括蒸汽、燃气、给水、电力、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管网,综合管架预留中水和通信位置。

其中:蒸汽管线由动力中心接至523车间原有蒸汽管道DN700固定支架位置;电力管线由酿酒二期动力中心接至红坝路110KV站(五粮液自有);生产及生活污水管由酿酒二期污水提升泵站接至接入五粮液环保产业公司新建污水处理站(酿酒项目二期连接路段右大连市政实施,其余段由本次设计实施);燃气管道由国鼎燃气有限公司围墙外接口接出,接入动力中心;给水管道由酿酒二期给水厂出水管接至2号桥处。

2.2 招标内容:

材料共一个包件:桥架(QJ-1)

详见附件1 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需注册资金200万(含)元以上;

(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两年(2022-2023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2-2023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生产能力要求:采用新型生产工艺。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警示方名录的情形。

(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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