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4-08-12

1.采购条件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项目范围: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及设备物资处置。办公楼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7393.5平方米,19层,地下2层,钢混结构;配电室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位于办公楼西南侧,一层,砖混结构。楼内附属设备设施及办公设备一并进行处置。

2.5项目要求:拆除建筑物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对项目范围内建筑物(包括基础)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开挖、清理及平整覆黄土,对拆除物(建筑垃圾)进行依法合规处置,并于拆除期限内清理出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垃圾运输及处置由拆除方负责,发生任何因垃圾清运、倾倒、堆放等原因造成的处罚由拆除方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沿公司地域周界建筑物拆除后须建设围墙:拆除方负责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相关措施及防控,负责与拆除施工相关的政府部门的许可手续的办理及周边居民(或企业、自然人等)的协调。

建筑物拆除与设备物资处置打包采购。

拆除方式不能采用爆破,应采用人工加机械合理安全拆除。

2.6工期:3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全部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为实际完工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每拖延一天,扣保证金或工程款伍万元。

2.7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不低于采购文件及当地政府相关土地收储要求。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含)以来类似建筑物拆除(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钢混结构)业绩2份(提供:1.业绩合同;2.合同结算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税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注:关于类似问题,若合同不显示,可以提供关于该工程的其他证明材料、网页查询等均可)。

3.4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8:00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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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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