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U风机过滤单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9受科锐特(厦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闽都创新实验室共同委托,对FFU风机过滤单元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闽都创新实验室新建大楼光电产业基地D区1号楼1-4层装修改造工程配套FFU风机过滤单元采购项目。
2.2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000000元。
2.3招标最高限价:5094016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专业工程人工、辅材和机械费 |
1 |
项 |
272366 |
2 |
FFU p4 |
35 |
台 |
115500 |
3 |
FFU U15 |
1285 |
台 |
4356150 |
4 |
控制系统 |
1 |
套 |
350000 |
2.4招标范围:闽都创新实验室新建大楼光电产业基地D区1号楼1-4层装修改造工程配套FFU风机过滤单元采购项目,包含安装、清洁、检漏、测试等。
2.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
2.6交付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4)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1)-(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特别要求
(1)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家,须获得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代理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9日9时30分00秒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00秒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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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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