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第一批辅机(B)灰库卸料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8-12采购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厂址位于新泰市东都镇境内,土地性质为拟规划的工业用地。厂址北距新泰市中心直线距离约9km,南侧紧邻国道G342、距东平线铁路距离约1.1km,西侧紧邻南鲍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发电机组,对外承担1500万平米城市采暖负荷及工业热负荷,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工期要求:第一台机组通过168试运时间:2026年7月31日;第二台机组通过168试运时间:2026年9月30日。
2.2 采购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及交货期 |
01 |
灰库卸料设备 |
干灰散装机卸料系统保证密封性能良好,无漏灰渣现象,整机保证出力不小于200t/h; 湿式双轴搅拌卸料机双轴搅拌机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必需的检测、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湿式搅拌机应保证出力200_t/h,且搅拌均匀,出口调湿灰含水率15~25%可调;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合同 |
2025年8月1日前交货至新泰市东都镇境内项目现场,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2.以上交货期为暂定要求,具体交货期以成交后采购人通知为准。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应答人没有处于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和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采购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业绩要求 |
01 |
灰库卸料设备 |
近五年2个600MW以上机组投运业绩 |
4.采购人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2日~2024年08月16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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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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