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年稻谷加工项目—大米车间及工作塔流量秤、成、副产品包装秤汇流装箱码垛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年稻谷加工项目—大米车间及工作塔流量秤、成、副产品包装秤汇流装箱码垛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人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年稻谷加工项目—大米车间及工作塔流量秤、成、副产品包装汇流装箱码垛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2.2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备货;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20天内全部设备到场,90日内完成成、副产品包装秤汇流装箱码垛系统全部设备的安装,具备调试条件30日完成设备调试;
2.3质量保证期:自货物完成安装且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交货地点: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院内;
2.5招标范围:
2.5.1大米车间及工作塔流量秤、配米器的供货;
2.5.2激光喷码机和油墨喷码机设备供货;
2.5.3成、副产品包装秤汇流装箱码垛系统采购与安装:包括成、副产品包装设备、六面整形的二次套袋、汇流、金属检测、复检剔除、开箱、装箱、封箱、机械手码垛、托盘供栈、电控系统采购安装,以及与成品立体库数据信息交互等所有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国家登记资料)。
3.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2.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时,须至少可以生产制造本次招标的码垛机器人、流量秤、产品包装设备、金属检测仪四种产品中的其中一种产品,其余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产品,须分别取得对应产品的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3.2.2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码垛机器人、流量秤、产品包装设备、金属检测仪四种产品的代理商时,须分别取得对应产品的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注: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产品代理商提供唯一授权,且授权书必须体现“唯一”字样。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不存在违反本条规定的承诺,承诺格式自行拟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2日14:00时至 2024年8月21日16:0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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