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水果店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2
2 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水果店外包经营服务(重新公告)

3 底价限价:22万元/年;报价低于底价限价为无效响应。

4 采购需求(简介):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水果店外包经营服务,面积38㎡,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14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每年7月14日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合同履行期限的政策发生变化或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失信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1.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2 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1.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涉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拖欠采购人相关管理费用,且至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尚未交清的供应商;与采购人涉及纠纷,且至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纠纷尚未解决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至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腾退场地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 19 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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