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中标人数量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9月30日。
2.3 交货日期:按照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按照用户要求。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且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保温材料”或“复合硅酸盐制品”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3.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普通硬质复合硅酸盐绝热管壳”产品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一份,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数据应满足《Q/SY DQ1093.2-2018标准》中表5规定的硬质全部指标。投标人名称、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名称、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的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2日19:00:00至2024年8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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