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牙林线配电所综自及交直流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牙林线配电所综自及交直流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款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
(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3.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
1、A01和A02:保护模块需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7261-2016)、《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号:GB/T14598.2-2011)、《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第26部分:电磁兼容要求》(标准号:GB/T 14598.26-201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DL/T 478-2013)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07至2024年07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A01和A02:交直流设备(交流进线切换装置、远
动监控点、ATS自动转换开关、塑壳断路器(含附件)、交流微型断路器(含附件)、直流微型断路器(含附件)、逆变电源主机3KVA、胶体蓄电池、铜排、微机监控装置、绝缘监测单元、蓄电池检测单元、高频整流模块、充电机检测单元)需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7261-2016)、《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号:GB/T14598.2-2011)、《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第26部分:电磁兼容要求》(标准号:GB/T 14598.26-201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DL/T 478-2013)、《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标准号:TB/T3226-2010)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07至2024年07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其他质量要求
A01:综自系统设备、交直流系统设备应满足寒冷地区运行需要,具备纳入供电段调度远动系统条件,需提供与既有调度南京恒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系统厂家规约调试记录证明或以往成功调试的项目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确保达到相应的远动功能。
A02:综自系统设备、交直流系统设备应满足寒冷或寒温地区运行需要,具备纳入供电段调度远动系统条件,需提供与既有调度南京恒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系统厂家规约调试记录证明或以往成功调试的项目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确保达到相应的远动功能。
(二)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
A01和A02:需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标的产品制造商近五年内(2019年07月至2024年07月)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合同或国铁集团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采购订单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运行业绩。
A01:综自系统(保护模块)、交直流设备(交流进线切换装置、远动监控点、ATS自动转换开关、塑壳断路器(含附件)、交流微型断路器(含附件)、直流微型断路器(含附件)、逆变电源主机3KVA、胶体蓄电池、铜排、微机监控装置、绝缘监测单元、蓄电池检测单元、高频整流模块、充电机检测单元)需提供寒冷地区(遵循《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温度和湿度》,标准号:GBT4797.1-2018)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近2年内(2022年07月至2024年07月)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运行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运行业绩与供货业绩一般应是同一个铁路局集团公司。
A02:综自系统(保护模块)、交直流设备(交流进线切换装置、远动监控点、ATS自动转换开关、塑壳断路器(含附件)、交流微型断路器(含附件)、直流微型断路器(含附件)、逆变电源主机3KVA、胶体蓄电池、铜排、微机监控装置、绝缘监测单元、蓄电池检测单元、高频整流模块、充电机检测单元)需提供寒冷或寒温地区(遵循《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温度和湿度》,标准号:GBT4797.1-2018)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近2年内(2022年07月至2024年07月)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运行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运行业绩与供货业绩,一般应是同一个铁路局集团公司。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07至2024年07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7至2024年07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技术条件
(一)技术标准。
(二)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2日15:00至2024年8月17日15: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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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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