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2号入厂煤采样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2 号入厂煤采样机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阜康市

2.2 项目规模:2*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以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19-QT-31801

2 号入厂煤采样机建设

新增 1 套入厂煤汽车采样机,主要包括采样机械一套(大、小车行走机构、螺旋采样系统(带缩分装置)等)、制样机械一套(皮带机、缩分器、斗提机等)、控制系统一套等,包含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施工、设备安装、基础调整、调试试运、系统接入等直至运抵项目现场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号入厂煤采样机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 2 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入厂煤采样机供货业绩;(2)入厂煤采样机改造业绩;(3)入厂煤采样机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12 17:242024-08-19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06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