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西霞院工程F1021及F1026开关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霞院工程F1021及F1026开关更新改造项目,分为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两个标段。招标人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以资格后审方式对该招标项目设备采购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及标段名称

本招标项目为西霞院工程F1021及F1026开关更新改造项目,分为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两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设备采购标段(二次)。

2.2 项目概况

西霞院工程F1021和F1026开关是西霞院工程10kV机压母线连接蓼坞35kV变电站蓼35kV北母和东河清110kV变电站东35kV南母的重要一次设备,承担着日常情况下保障同蓼坞变电站及东河清变电站的电能传输,保障枢纽管理区供电的重要作用。

2.3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西霞院工程F1021和F1026新开关的生产制造、出厂试验、运输、安装指导和现场服务等。

具体内容包括:

(1)开关的选型、生产、运输;

(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3)电度表通讯所需的通讯CPU及通信接口板采购;

(4)技术培训和提供技术资料等;

(5)质保期内所需提供的技术支持。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

2.5 交货期

六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载明日期为准。

2.6 交货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西霞院反调节水库管理区的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保证期

合同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12个月,验收日期以招标人签订的完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本标段所需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参加本标段投标的,还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1.2 至少须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招标标段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 150 万元(含)以上的12kV及以上开关柜供货业绩1项,以合同为准。

3.1.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自行查询)。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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