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电信2024年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嵌入式支撑专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31.1招标概况:
本项目为台州电信2024年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嵌入式支撑专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具体项目解决方案编写及售前支撑等工作、制作产品方案、产品架构、行业调研、场景化方案、售前方案、培训方案等;进行客户的营销、拓展、方案支撑;进行项目管控和商机管理;进行合作伙伴的对接、方案更新、产品引入等。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金额未达到本次项目框架金额,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上限合同规模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本次招标的规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工期及项目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投标单项限价(元/不含税) |
1 |
需求分析服务 |
项 |
若干 |
4245 |
2 |
产品方案制作服务 |
项 |
若干 |
6900 |
3 |
初级项目解决方案编写服务 |
项 |
若干 |
7100 |
4 |
中高级项目解决方案编写服务 |
项 |
若干 |
9100 |
5 |
售前技术支持服务 |
项 |
若干 |
7100 |
6 |
客户拓展服务 |
项 |
若干 |
9100 |
7 |
产品架构设计服务 |
项 |
若干 |
13100 |
8 |
合作伙伴对接服务 |
项 |
若干 |
13100 |
9 |
项目管控服务 |
项 |
若干 |
18900 |
10 |
综合支撑服务 |
项 |
若干 |
400 |
11 |
个性化服务 |
项 |
若干 |
944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登录后查看)
1.3项目地点:台州市全域,招标人指定地点。
1.4续签计划: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果每月度考核均不低于90分,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可续签2次、每次1年。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6本项目拟签订框架协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预算金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最高投标单项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的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累计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
①提供材料要求:单项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执行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金额页(如有)、服务内容页(如有)、签字盖章页;执行证明材料可为订单、结算单、发票或其他甲方盖章文件中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结算单、发票、其他盖章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仅以订单纳入评审。
②金额评审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纳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有效的执行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纳入评审。
③日期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正文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两者中较早者计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执行证明材料计入评审。
④合同或执行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采购内容或服务内容,未体现的则需在①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甲方盖章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其他重要条款:
★付款条件:每月按订单根据考核结果扣减相应支付比例,订单下达后,乙方完成服务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款项。考核结果得分95-100分按100%处理;低于95分的,每低1分,甲方有权扣除当期订单金额的1%比例的费用,直至扣完。
★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框架协议结束且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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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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