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赛诺美焱科技有限公司厂房2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3
1.招标条件

受长春赛诺美焱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长春赛诺美焱科技有限公司厂房2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长春赛诺美焱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赛诺美焱科技有限公司厂房2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期:合同签订后四个月。

2.4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招标活动;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获取招标文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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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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