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苍小开发区分校校园内路牙石小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14
标段名称:苍小开发区分校校园内路牙石小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13.32100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苍小开发区分校校园内路牙石小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桥路69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20 天(以采购人批准的实际开工报告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⑵、⑶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⑶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4年1月—2024年6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⑸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⑴  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缺一不可);

⑵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⑶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