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洗机器人及配套充电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14
项目名称:清洗机器人及配套充电桩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清洗机器人及配套充电桩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290000.00

29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2.2 节能产品: 适用本项目 采购包 1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

2.3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本项目 采购包 1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

2.4 信用记录: 适用于(本项目)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本磋商文件未列明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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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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