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河东区供水管网工程-环城东路(火车东站至金海湾东大街) 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投〔2009〕77号、钦市发改投〔2012〕229号、钦市发改投〔2014〕124号、钦市发改投〔2016〕20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1522.59万元 |
100.0% |
其他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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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6793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沿环城路(永福东大街—金海湾东大街)东侧与西侧道路 建设规模:沿环城路(永福东大街—金海湾东大街)东侧与西侧道路共6段供水管网,给水主管管径DN150-DN1000,给水管道总长共计约3327m(含97m牵引管),工程范围内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 合同估算价:1522.59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地质状况、答疑纪要及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7002846006793001001,标段(包)名称:钦州市河东区供水管网工程-环城东路(火车东站至金海湾东大街) 设计单位: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6投标人信息为准。 |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于2024年08月14日 15时33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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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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