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太原清徐城关等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主要部件招标公告

2024-08-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石油分公司太原清徐城关等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预案(WZ20240830-3809-958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主要部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综合参数在线监测系统�-100mg/m3 1.5级 隔爆型 12.00 包1-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2 综合参数在线监测系统�-100mg/m3 1.5级 隔爆型 12.00 包1-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3 综合参数在线监测系统�-100mg/m3 1.5级 隔爆型 6.00 包1-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4 综合参数在线监测系统�-100mg/m3 1.5级 隔爆型 30.00 包1-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5 综合参数在线监测系统�-100mg/m3 1.5级 隔爆型 52.00 包1-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气体流量计的质量合格证书、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压力传感器的质量合格证书,以及CMA或CNAS检测报告。

    3.1.7 投标人需提供《山西石油分公司太原清徐城关等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招标技术要求》所列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响应表。投标人应明确设备明细单及零部件清单,原材料及零部件清单含采购来源及品牌型号。

    3.1.8 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防爆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主要部件或全套产品整体的防爆认证。

    3.1.9 投标人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套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的销售业绩。签订单笔合同的,提供合同复印件;签订框架合同的,提供合同及订单复印件。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

    3.1.10 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标后提供的设备符合《山西石油分公司太原清徐城关等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要求。

    3.1.11 投标人承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设备联网、物联网拓展、环保数据上传、软件升级等服务,且信息系统、软件及接口联网不再另行收费。

    3.1.12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接到订单后20日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后3日内,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调试。

    3.1.13 投标人承诺:设备质保期为整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3年。保修期内设备损坏的,投标人予以免费修复;保修期内设备无法修复的,投标人予以免费更新;投标人承担保修期内因设备免费修复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故障未排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重新检测费、政府处罚、经营损失等全部费用。

    3.1.14 投标人承诺:对于质保期内连续3天发生预警的油枪,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站排查故障。

    3.1.15 投标人承诺:一般性技术故障,自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措施方案;重大技术问题,自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需要派员服务时,自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出人员到甲方现场。特殊情况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无法修复设备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 8:00时至2024年8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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