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丰矿业设备生产厂房改造工程配电改造的招标公告
2024-08-141.招标条件
鑫丰矿业设备生产厂房改造工程配电改造已经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徐高审备【2023】143号,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区安全科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双碳智谷产业园西侧配电室出线至鑫丰矿业设备生产厂房内,需增加低压出电柜、低压电缆、一级柜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4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包括低压出电柜、低压电缆、一级柜等,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6 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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