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甘垛镇和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
2024-08-14本招标项目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航标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起于宿连航道宿迁与连云港交界,止于宿连航道与盐河交汇处,全长22.249公里,其中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7.141公里航道,不在本次整治工程范围。本次航道整治总里程15.108公里。
本次对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航道范围内进行航标新建,其中包含分界牌(新建1个)、宣传牌(新建6个)、指路牌(新建3个)、锚地预告牌(新建2个)、锚地地名牌(新建1个)、里程牌(新建46个)、管线标(新建4个)、锚地专用标(新建2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LEQ-LYG-HBSG标段,工程内容为:完成上述航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制作或采购及安装(包含基础)所必须的相关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航标工程或标志标牌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航标工程或标志标牌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其他要求:
a、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c、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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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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