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及废药剂桶)处置招标公告

2024-08-1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及废药剂桶)处置(AGHXKJFGZHD240814150281)招标人为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2024年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及废药剂桶)处置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联合体资质要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2)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HW49类(900-041-49)及HW08(900-249-08)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提供相应扫描件。
2.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含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要求同上。
3.2024年到期换证的投标单位,出具一个月内换完证书的承诺书扫面件(加盖公章)。
辽宁省外单位投标,需提供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及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同意跨省转移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甲方负责将货物装车。
5.报价含运费、处置费(含税)。
6.每次转移危险废物期间,乙方需委派专门人员(可以由押运人员兼任),负责办理鞍钢入厂及出厂相关手续、转移期间的全流程跟踪、转移联单的填领等相关工作,甲方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7.由于大桶产生频率高,且每批次产生个数不固定,乙方须按照甲方委托要求按时转移危险废物,消除贮存风险,运输不限数量。
拒绝拉运的,按合同约定扣除乙方相应违约金,两次拒绝拉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自运输车辆装车完成驶离鞍钢厂区起,乙方承担全部运输、安全防火及环保方面等相关责任。
9.废物处置期间,如产生次生危险废物,由乙方负责合规处置,甲方不承担任何处置费用。
10.废旧药剂桶及废润滑油桶均为铁桶空桶(约15Kg/个,概率性内含少量残液),其中,废药剂桶存放的药剂主要成分为二甲基二硫、重芳烃溶剂石脑油、乙氧基化单油胺等。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2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13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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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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