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鞍钢铸钢有限公司新增铸件浇铸区域除尘及切砖除尘雾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铸钢有限公司新增铸件浇铸区域除尘及切砖除尘雾炮项目(AGZGYXGGZHG240813149833)招标人为鞍钢铸钢有限公司运行保障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鞍钢铸钢有限公司新增铸件浇铸区域除尘及切砖除尘雾炮项目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鞍钢铸钢有限公司新增铸件浇铸区域除尘及切砖除尘雾炮项目-招标方案》、《附件2:鞍钢铸钢有限公司新增铸件浇铸区域除尘及切砖除尘雾炮项目-工程类采购委托要求标准》、《附件3:综合评分表》及《附件4:设备工程项目缺陷(项量)表》。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许可证(4)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要求提供近5年(2019年8月至今)的环保类超低排项目总承包(EPC)相关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所有项目均验收合格,且通过超低排放检测要求,能正常使用后,支付全部费用的90%工程款,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满且无质量异议后次月一次性无息返还。
具体付款方式按照鞍山钢铁现行付款政策执行。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5日13时00分至2024年09月05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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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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