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2024-08-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第二次) 经企业内部立项、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发包人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第二次)

(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本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第二次)技术规范书》。

(4)工程地点: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取大包形式(即EPC),即乙方包设计、制造、安装、检测、报备、调试,最终满足运行条件要求。并负责完成压力容器工程的全部手续,竣工要取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2.2 招标范围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第二次)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汽轮机轴封电加热器增容改造(第二次)。具体招标范围、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2.3 工期

现场施工总工期7天内完成,开工时间以招标方确定时间为准。

相关设备及辅助材料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交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为准】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为准】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为准】

3.1.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D级及以上)。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 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项国内单机容量300MW以上发电机组配套的蒸汽电加热器供货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须包含设备成套供货等内容,投标人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4日00:00起,至2024年8月19日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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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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