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5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2*350MW超临界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8.30,具体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

1、卸煤系统4号、5号带粉尘治理。2、将翻车机、4号、5号皮带机水喷淋系统改为干雾抑尘系统,改造数量2套,在10号带犁煤器落料处增加干雾抑尘设备1套,共3套。3、输煤8、9号带栈桥防水治理。4、碎煤机室、T2转运站内地面、排水治理。5、卸煤系统4、5号带、T2转运站排污水管道治理。6、输卸煤消防系统优化改造。7、输卸煤设备加装温度检测报警装置和皮带纵向撕裂监测。8、 输卸煤设备纠偏装置、清扫器升级改造。投标人负责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对项目整体改造,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包工包料(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500

(登录后查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改造项目业绩,所提供的每项合同业绩内容必须同时包含输(卸) 煤系统曲线落煤管、无动力抑尘导料槽、头部清扫装置(清扫箱)、干雾抑尘系统内容;且均已成功投运。(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15 16:282024-08-21 17:00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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