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院区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5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焦作院区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焦作院区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 |
河南省焦作市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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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37.7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 8 月 16 日至 8 月 22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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