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2024年基站电源智能断路器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8-15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2024年基站电源智能断路器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2024年基站电源智能断路器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预算金额:人民币9.75万元(含税)。
1.8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1名,份额100%。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00%(含税),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2024年基站电源智能断路器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交货期要求: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测上线。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质保期要求: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5签约模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参选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2021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断路器销售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合同项下的发票。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参选人在本项目中的应答。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6)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7)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等)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8)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参选人所提供的设备须具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早于2021年01月01日。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参选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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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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