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某政企客户数字档案系统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2024-08-15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惠州;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预算金额:115880.00元人民币(含税)。
(4)采购内容:系统集成的开发、系统运营及系统维护、数字档案系统运维服务等服务。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1588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参选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0)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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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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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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