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海县双店镇联建联栋智能花卉温室大棚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15
项目名称: 东海县双店镇联建联栋智能花卉温室大棚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84.6176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双店镇联建联栋智能花卉温室大棚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及图纸 ;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 磋商和 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 磋商环节、 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磋商项目负责人,磋商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磋商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 四 )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 1 )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 “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 2 )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五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8-16至2024-8-22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