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房县军店镇等3个乡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房县军店镇等3个乡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8-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军店镇等3个乡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扶持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军店镇、化龙堰镇、窑淮镇集镇
建设规模:(1)军店镇:新建DN300污水管1000 米,集中区泵站5个,化粪池2处。(2)化龙堰镇:新建DN300污水管网2处800米,污水泵站1个,完善污水支管网3个片区500米,疏通污水管网 100 米。(3)窑淮镇:新建迎水三面300x2米防洪挡墙;厂边河道拓宽挖深取直,清运土石方 1600 立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房县军店镇等3个乡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2
合同估算价:565.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投资规模不低于565万元的市政工程污水管网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建设内容、工程投资规模以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合同协议书)载明的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公告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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