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B区A标段-灌注桩地笼招标公告

2024-08-15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B区A标段,招标人为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灌注桩地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B区A标段。

2.2、招标范围及数量:灌注桩地笼 240000个(暂定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3、计划交货期:接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开始分批交货,30天内全部交货完成。

2.4、交货地点: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B区A标段项目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距克拉玛依市50公里处指定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 在最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时,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无效异议达到2次及以上的,否决投标。

3.3 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换证期的,应附说明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认证范围包含投标设备。

3.5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60991124 钢桩)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暂停”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3.6 投标人需提供灌注桩地笼类产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光伏、电力项目领域的使用业绩至少3项。

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使用数量和投用时间等。投标人必须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7 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无不良使用记录(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且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单位盖章的正式证明文件或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正式通报的)。

3.8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0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 18  时至    2024 年 8月  22 日 00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