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宁夏京银公司寺滩永泰、青铜峡、石嘴山3个场站多能互补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6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

(元)

宁夏京银公司寺滩永泰、青铜峡、石嘴山3个场站多能互补改造项目

1.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利用场站综合楼、生产楼、空地、光伏车棚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青铜峡、寺滩永泰、石嘴山建设总容量均为135kWp。

2.储能系统建设:青铜峡、寺滩永泰、石嘴山各建设储能系统2套,单套规模为100kW/215kWh。

3.地源热泵系统建设:青铜峡需满足面积约700平米18个房间供冷供热,寺滩永泰需满足面积约900平米24个房间供冷供热。

以上项目均包含设计、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相关手续办理等。

计划服务期:在签订合同后根据投标人需求进行入场改造,30日内完成供货,到货后9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9月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4年12月30日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宁夏京银公司寺滩永泰、青铜峡、石嘴山3个场站多能互补改造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工程业绩或地源热泵建设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为准,需体现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真实,无税务处罚情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北京时间)。
4.3信息服务费

报名需支付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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