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油电能皮带运输机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油电能皮带运输机配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受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维修用皮带运输机配件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8月30日。

2.3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网络查询截图,执照信息可在www.gsxt.gov.cn网上核实】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皮带运输机”或 “电站辅助设备”或“带式输送机”或“电站锅炉辅机设备”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信息可在www.cnca.gov.cn网上核实】

3、投标人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物料明细表》中任意1项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结论为合格,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1)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必需是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标准依据技术规范中GB/T10595-2017《带式输送机》,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旋转阻力 、托辊轴向承载能力等;(2)检验(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以及对应报告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方为有效;报告发票需体现所检产品名称;(3)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报告发票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4)报告中送检人必须为投标人。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7日09:00:00至2024年8月2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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