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电除尘器检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期工程、设备物资、服务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公司#11机为330MW供热机组,其锅炉配套电除尘器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两台双室四电场卧式普通电除器,每台除尘器配置8套阴极振打装置、8套阳极振打装置和8台一体式整流变压器。国泰公司#11机组计划于2024年09月01日至2024年10月05日开展C级检修工作,现拟将#11电除尘器检修工作外包。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招标人#11电除尘器的C级检修工作,包括除尘器本体检修、气力输灰系统检修、输灰管道检修及电气部分检修相关工作。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实施人工、备件、材料、工机具等,配合做好试运、验收等工作,以及执行施工安全文明环保措施、现场卫生保洁、施工垃圾清理外运处置及资料移交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2.3工期要求: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10月0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电除尘器检修项目业绩(若为检修总包合同,则其中须包含电除尘器检修部分。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应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等主要信息与内容,如合同不能完整体现的还需提供合同附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6 00:00 至 2024-08-2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05 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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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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