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数字物流港公用码头建设工程之港区工程交(竣)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6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及内容:
本项目港池疏浚(含水域和陆域)、新建500吨级内河通用和多用途泊位7个(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设计和建设)、堆场、农田表土处理(含物流仓储项目)、红线外驳岸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安吉数字物流港公用码头建设工程之港区工程交(竣)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本项目范围内的疏浚工程、码头与岸壁工程、道路堆场工程、防波堤、护岸工程等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浙交【2021】9号)文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7.2763 |
95 |
备注 |
1. 本项目预算价97.2763万元,最高限价95万元,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和材料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或资质认定证书)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新建码头工程的交工或竣工或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任务。
注:(1)业绩证明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②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法人主体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无法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交工(或竣工)完成情况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确认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协议书中同时包含交工和竣工质量检测的,在投标截止前仅完成了交工质量检测的,该业绩也予以认可。
(4)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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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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