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医院2023年新生儿暖箱(双面光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8-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蓝田县人民医院2023年新生儿暖箱(双面光疗)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1,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生儿暖箱(双面光疗)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生儿暖箱(双面光疗)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该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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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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