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电务段2024年购置零小放权工程动环监控主机采购公告
2024-08-19· 资金来源:零小放权资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授权代理商。
2.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注: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2.本次询价对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包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存在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1)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
(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
· 物资需求明细表及供货要求
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
1 |
A01 |
动环监控主机 |
OYD-SU100-S1 |
套 |
1 |
28938 |
28938 |
13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地点:丹东凤城市凤凰城火车站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货物完整、质量可靠、现场交货、验收合格
2.项目概况:依据《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技改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及大连电务段党政联席会纪要,大连电务段需购置动环监控主机1套
3.技术性能指标1.执行的技术标准: 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投标人需保证到货产品完好无损,对出现质量问题及规格不符合需求单位要求的设备及配件,无条件负责包退包换
5.售后服务及要求: (1)从供方交付使用之日起,供方即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并履行售后服务的义务。(2)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等问题,供方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处理意见,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3)如产品使用地点发生变更,厂家需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服务。中标人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电源及动力环境监控设备
技术规格书
主要技术指标:
1. 视频存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对本地视频信息存储,存储时间不少于90×24小时,容量不少于270G,具有远程调取、回放功能。
2.动环主机(空调)监控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监控智能空调设备:回风温度、回风湿度实时遥测,压缩机工作状态、风机工作状态和故障告警、过滤器阻塞告警实时监控,远程控制开/关机、温度设定、除湿/加湿、制冷/制热工作模式等。监控非智能空调设备:空调供电状态实时遥测,远程控制开/关机、温度设定。
3.蓄电池监测设备(12V8节)主要技术指标:12V单体电压测量误差应不大于±20mV,蓄电池内阻不大于±2%;电池表面温度误差小于2℃。
4.蓄电池监测设备(2V48节)主要技术指标:2V单体电压测量误差应不大于±5mV,蓄电池内阻不大于±2%;电池表面温度误差小于2℃。
5.纳入沈丹连动环监控统一监控管理。
质量标准:
1.电池电压遥测量精度:直流电压优于0.5% ;2V单体蓄电池电压测量误差|u-v|≤5mV;12V 单体蓄电池电压测量误差|u-v|≤20mV;温度测量误差不大于±1℃;
2.温湿度遥测量精度:在环境温度为25℃、湿度范围为30%RH~80%RH时,湿度测量误差不大于5%RH;湿度超出30%RH~80%RH时,湿度测量误差不大于10%RH;
3.其他电量测量误差优于2%;其他非电量测量误差优于5%;
4.门禁(磁):正确显示门的开关状态,遥控、告警等功能正常;水浸、烟感、红外等:告警功能正常;灯控:遥控、联动功能正常。
4.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电务段;
结算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电务段;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
(3)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合同价格0%。
(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时间为所提供设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标准的设备及服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事故等全部责任
(5)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合同价格的3% 。卖方出现以下行为时,质量保证金由买方没收处理:质保期内,由卖方原因造成的缺陷,卖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卖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买方可按合同约定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买方可按合同约定向卖方进行索赔。卖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资料必须于2024年08月22日16时前上传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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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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