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汽车一体化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

2、项目名称:河南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汽车一体化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24,000.00元

最高限价:2124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豫政采(2)20241319-1

河南交通技师学院智能网联汽车一体化实训室项目

2124000

2124000

2124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124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装配调试实训台、智能网联汽车底盘线控系统装配调试实训台、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座舱系统装配调试实训台、智能网联汽车仿真与测试实训台、智慧物流车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3交货完工期:接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付验收

5.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5质保期:不低于两年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提供信用查询的方法:首先供应商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以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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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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